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3-11-29 09:08:41 来源:bob全站APP产品展示

  水土流失信息服务(含水土流失调查的最终结果公示、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公告、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公告)

  【法律】《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通过,2010年12月修订)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的最终结果划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

  【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5月通过,2017年9月修正))第九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门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组织并且开展全省水土流失调查,并按照法定程序向社会公示调查的最终结果。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的最终结果划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第四十三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科学规划、合理设置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对全省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并定期公告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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